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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,我认识你

刘挽先是点头,接着摇头,满眼都溢满着快乐。

“你不认识我,我认识你。”声音沙哑。

十月说等下一在说。

拿起给他喝药的碗,洗干净药渣,从吊壶里舀了一碗白开水,加了点蜂蜜,把吊壶上蒸软的馒头也拿了一个,走过去。

“给,先喝口水,在吃点馒头。”说着就把手里的馒头递给眼前这个精致少年。

刘挽先是喝了几口口蜂蜜水润润喉咙,觉得自己活了过来,才拿起十月给的馒头,一个成年男人拳头大小的馒头,蒸的蓬松柔软。

即便这样,刘挽也不敢大口的吃,吃几口馒头在喝一口水,慢哟哟,墨迹迹的,看的十月难受。

在他吃饱喝足后,十月才问道:“说吧,什么叫你认识我,我不认识你?看你这一身的衣服,还有你的皮肤质感,都不像是一个落魄家庭里的人,非富即贵!而看我,从小没有出过镇子以外的地方,也没有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,也么有什么名远扬的,你又怎么认识我的?要是骗我救你什么的也用不着,就冲你长的这般好看,我也不会不救得。”

刘挽看着这般熟悉的场景对话,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下去。

刘挽放松自己靠在山壁上,任由夜晚微冷的风吹在身上,看着远处天空群星闪烁,听着山林鸟虫狼嚎的声音。

等十月这讽刺般的话语说完,专注的看着十月如今只能的小脸,感觉特别的稀奇,他们前世相遇的时候,十月都已经十五岁的大姑娘了,带着弟弟两个人生活,那时候到处是流氓劫匪,她带着他们的少年抵抗各种想要进村抢劫的人。

神采飞扬,简直就是最耀眼的存在,他们家被血洗之后,他爹让他带着姨娘生的弟弟逃难,结果被弟弟给摆了一道。

最终他是被她给救了,也让他生活在他们村里,成为了赘婿,他满心是欢喜的,只因为他喜欢她,可惜,他的身体不行了,那次的逃难把他身体拖垮了,生活的希望还没有看到,他就离开了她,让她一个人面对那艰难的世道。

闭上眼的那一刻,他心里充满了多么的不舍,多么的怨恨,要是他能早些时候认识她多好,早点认识她,等他再次真开眼睛的时候,得知自己重生了,第一件事就是派人去寻找十月,结果,可想而知,大意失谨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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