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的时候,我妈就跟我说,要与人为善,要有个好人缘才能混下去。我听我妈的话,尽力和班上同学处好关系,他们有什么事情,我都抢着帮忙。久而久之,我好像成了跑腿的,他们想干啥都不自己去,随手一招就叫我过来,“吴涛,帮我把作业写一下。”“吴涛,去教室拿篮球拿出来。”“吴涛,去帮我买包干脆面。”“吴涛,我有急事,借我十块钱。”
有一次我肚子疼,趴在桌上休息,一个同学还让我去帮他买汽水。我没去,他就扇了我一耳光。可是为了好人缘,我忍了,肚子疼也帮他去买汽水。那时候我喜欢一个女生,我觉得我们两个关系还可以,我还经常给她买吃的呢。后来在哥们的鼓励下,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表白,结果她只笑了笑,什么话也没说,就好像我是个笑话。
我当时很纳闷,不知道为什么与人为善最终会发展成这样。
但是事情也有变化的时候。记得是个元旦,晚会结束以后,大家一起从学校出来。走到我家那边,也就是东区的时候,一个同学突然把我拽住,什么话没说就扇了我一巴掌。当时班上男生都在,但是没有一个人拦着,还围成一个圈子看笑话。我问那个同学为什么要打我,他说我晚会的时候坐了他的桌子。
从那时候我才知道,原来一个人欺负另一个人根本不需要理由。
那个同学叫郝越,身体非常壮实,最少顶我两个吧。他打了我足足有五六分钟,正好有几个青年路过,他们管了闲事,把郝越骂了一顿,同学们一哄而散,我也哭着回家了。
那天晚上,我决定改变自己,做老好人是不行的,这个世界必须得够恶才能生存下去。我先总结了一下自己为什么会被欺负,同时也参照班上其他常被欺负的同学,最终得出以下结论:第一,我家里无权无势,父母也没什么本事;第二,我不够机灵,也不会说话;第三,我实在太瘦弱了;第四,我长得也不咋地。第二天,我拿着自己存的二十块零花钱,先用十块钱买了一包香烟,到学校找到了当时年级的老大阿福。当时十块钱算好烟了,大部分都是抽五块钱的,包括我爸都是抽五块钱的。阿福和我小学是同学,我以为他会帮我,结果他把我骂了一顿,还让我滚。比这惨的是,给烟的时候,郝越恰好看见了,又把我拖进教室,当着班上同学的面,又狠狠踹了我两脚。